日本書紀・原文「巻第二十二:豊御食炊屋姫天皇 推古天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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巻第二十二:豊御食炊屋姫天皇 推古天皇

豊御食炊屋姫天皇。天國排開廣庭天皇中女也。橘豊日天皇同母妹也。幼曰額田部皇女。姿色端麗。進止軌制。年十八歳立爲渟中倉太玉敷天皇之皇后。卅四歳渟中倉太珠敷天皇崩。卅九歳當于泊瀬部天皇五年十一月。天皇爲大臣馬子宿禰見殺。嗣位既空。群臣請渟中倉太珠敷天皇之皇后額田部皇女。以將令踐祚。皇后辭譲之。百寮上表勸進至于三。乃從之。因以奉天皇璽印。

冬十二月壬申朔己卯。皇后即天皇位於豐浦宮。

元年春正月壬寅朔丙辰。以佛舎利置于法興寺刹柱礎中。

丁巳。建刹柱。

夏四月庚午朔己卯。立厩戸豐聰耳皇子爲皇太子。仍録揶政。以萬機悉委焉。橘豐日天皇第二子也。母皇后曰穴穗部間人皇女。皇后懷姙開胎之日。巡行禁中。監察諸司。至于馬官。乃當廐戸。而不勞忽産之。生而能言。有聖智。及壯一聞十人訴。以勿失能辨。兼知未然。且習内教於高麗僧惠慈。學外典於博士覺■。並悉達矣。父天皇愛之令居宮南上殿。故稱其名謂上宮廐戸豐聰耳太子。

秋九月。改葬橘豐日天皇於河内磯長陵。

是歳。始造四天王寺於難波荒陵。☆是年也太歳癸丑。

二年春二月丙寅朔。詔皇太子及大臣。令興隆三寶是時。諸臣連等各爲君親之恩。競造佛舎。即是謂寺焉。

三年夏四月。沈水漂著於淡路嶋。其大一圍。嶋人不知沈水。以交薪燒於竃。其烟氣遠薫。則異以獻之。

五月戊午朔丁卯。高麗僧惠慈歸化。則皇太子師之。

是歳。百濟僧慧聰來之。此兩僧弘演佛教。並爲三寶之棟梁。

秋七月。將軍等至自筑紫。

四年冬十一月。法興寺造竟。則以大臣男善徳臣拜寺司。是日惠慈。惠二僧始住於法興寺。

五年夏四月丁丑朔。百濟王遣王子阿佐朝貢。

冬十一月癸酉朔甲子。遣吉士磐金於新羅。

六年夏四月。難波吉士磐金至自新羅而獻鵲二隻。乃俾養於難波杜。因以巣枝而産之。

秋八月己亥朔。新羅貢孔雀一隻。

冬十月戊戌朔丁未。越國獻白鹿一頭。

七年夏四月乙未朔辛酉。地動。舎屋悉破。則令四方俾祭地震神。

秋九月癸亥朔。百濟貢駱駝一疋。驢一疋。羊二頭。白雉一隻。

八年春二月。新羅與任那相攻。天皇欲救任那。

是歳。命境部臣爲大將軍。以穗積臣爲副將軍〈並闕名。〉則將萬餘衆。爲任那撃新羅。於是。直指新羅。於是直指新羅以泛海往之。乃到于新羅攻五城而拔。於是。新羅王惶之。擧白旗到于將軍之麾下。而立割多多羅。素奈羅。弗知鬼。委陀。南加羅。阿羅々六城以請服。時將軍共議曰。新羅知罪服之。強撃不可。則奏上。爰天皇更遣難波吉師神於新羅。復遣難波吉士木蓮子於任那。並検校事状。爰新羅任那王二國遣使貢調。仍奏表之曰。天上有神。地有天皇。除是二神。何亦有畏乎。自今以後。不有相攻。且不乾般柁。毎歳必朝。則遣使以召還將軍。將軍等至自新羅。弭新羅亦侵任那。

九年春二月。皇太子初興宮室于斑鳩。

三月甲申朔戊子。遣大伴連囓于高麗。遺坂本臣糠手于百濟。以詔之曰。急救任那。

夏五月。天皇居于耳梨行宮。是時大雨。河水漂蕩。滿于宮庭。

秋九月辛巳朔戊子。新羅之間諜者迦摩多到對馬。則捕以貢之。流于上野。

冬十一月庚辰朔甲申。議政新羅。

十年春二月己酉朔。來目皇子爲撃新羅將軍。授諸神部及國造。伴造等。并軍衆二萬五千人。

夏四月戊申朔。將軍來目皇子到于筑紫。乃進屯嶋郡。而聚船舶運軍粮。

六月丁未朔己酉。大伴連囓。坂本臣糖手。共至自百濟。是時。來目皇子臥病以不果征討。

冬十月。百濟僧觀勒來之。仍貢暦本及天文地理書。并遁甲方術之書也。是時選書生三四人。以俾學習於觀勒矣。陽胡史祖玉陳習暦法。大友村主高聰學天文遁甲。山背臣日並立學方術。皆學以成業。

閏十月乙亥朔己丑。高麗僧僧隆。雲聰共來歸。

十一年春二月癸酉朔丙子。來目皇子薨於筑紫。仍驛使以奏上。爰天皇聞之大驚。則召皇太子。蘇我大臣。謂之曰。征新羅大將軍來目皇子薨之。其臨大事而不遂矣。甚悲乎。仍殯于周芳娑婆。乃遣土師連猪手令掌殯事。故猪手連之孫曰娑婆連。其是之縁也。後葬於河内埴生山岡上。

夏四月壬申朔。更以來目皇子之兄當麻皇子爲征新羅將軍。

秋七月辛丑朔癸卯。當麻皇子自難波發船。

丙午。當麻皇子到播磨。時從妻舎人姫王薨於赤石。仍葬于赤石桧笠岡上。乃當麻皇子返之。遂不征討。

冬十月己巳朔壬申。遷于小墾田宮。

十一月己亥朔。皇太子謂諸大夫曰。我有尊佛像。誰得是像。以恭拜。時秦造河勝進曰。臣拜之。便受佛像。因以造蜂岡寺。

是月。皇太子請于天皇。以作大楯及靭。〈靭。此云由岐。〉又繪于旗幟。

十二月戊辰朔壬申。始行冠位。大徳。小徳。大仁。小仁。大禮。小禮。大信。小信。大義。小義。大智。小智。并十二階。並以當色■縫之。頂撮總如嚢。而著縁焉。唯元日著髻華〈髻華、此云于孺。〉

十二年春正月戊戌朔。始賜冠位於諸臣。各有差。

夏四月丙寅朔戊辰。皇太子親肇作憲法十七條。』一曰。以和爲貴。無忤爲宗。人皆有黨。亦少達者。是以或不順君父。乍違于隣里。然上和下睦。詣於論事。則事理自通。何事不成。』二曰。篤敬三寶。三寶者佛法僧也。則四生之終歸。萬國之極宗。何世何人非貴是法。人鮮尤惡。能教從之。其不歸三寶。何以直枉。』三曰。承詔必謹。君則天之。臣則地之。天覆地載。四時順行。万氣得通。地欲覆天。則致壌耳。是以君言臣承。上行下靡。故承詔必愼。不謹自敗。』四曰。群卿百寮、以禮爲本。其治民之本。要在乎禮。上不禮而下非齊。下無禮以必有罪。是以群臣有禮。位次不亂。百姓有禮。國家自治。』五曰絶餮棄欲明辨訴訟。其百姓之訟。一日千事。一日尚爾。况乎累歳。頃治訟者。得利爲常。見賄聽■。便有財之訟。如石投水。乏者之訴。似水投石。是以貧民則不知所由。臣道亦於焉闕。』六曰。懲惡勸善。古之良典。是以無匿人善。見惡必匡。其諂詐者。則爲覆國家之利器。爲絶人民之鋒劔。亦侫媚者。對上則好説下過。逢下則誹謗上失。其如此人。皆無忠於君。無仁於民。是大亂之本也。』七曰。人各有任。掌宜不濫。其賢哲任官。頌音則起。奸者有官。禍亂則繁。世少生知。尅念作聖。事無大少。得人必治。時無急緩。遇賢自寛。因此國家永久。社稷勿危。故古聖王爲官以求人。爲人不求官。』八曰。群卿百寮。早朝晏退。公事靡鹽。終日難盡。是以遲朝不逮于急。早退必事不盡。』九曰。信是義本。毎事有信。其善惡成敗。要在于信。君臣共信。何事不成。君臣無信。萬事悉敗。十曰。絶忿棄瞋。不怒人違。人皆有心。心各有執。彼是則我非。我是則彼非。我必非聖。彼必非愚。共是凡夫耳。是非之理。■能可定。相共賢愚如鐶无端。是以彼人雖瞋。還恐我失。我獨雖得。從衆同擧。』十一曰明察功過。賞罸必當。日者賞不在功。罸不在罪。執事群卿。宜明賞罸。』十二曰。國司。國造。勿歛百姓。國非二君。民無兩主。率土兆民以王爲主。所任官司。皆是王臣。何敢與公賦歛百姓。』十三曰。諸任官者。同知職掌。或病或使。有闕於事然得知之日。和如曾識。其以非與聞。勿防公務。』十四曰。群臣百寮。無有嫉妬。我既嫉人。人亦嫉我。嫉妬之患。不知其極。所以智勝於己則不悦。才優於己則嫉妬。是以五百之乃今遇賢。千載以難待一聖。其不得賢聖。何以治國。』十五曰。背私向公。是臣之道矣。凡夫人有私必有恨。有憾必非同。非同則以私妨公。憾起則違制。害法。故初章云。上下和諧。其亦是情歟。』十六曰。使民以時。古之良典。故冬月有間。以可使民。從春至秋。農桑之節。不可使民。其不農何食。不桑何服。』十七曰。夫事不可獨斷必與衆宜論。少事是輕。不可必衆。唯逮論大事。若疑有失。故與衆相辨。辭則得理。

秋九月。改朝禮。因以詔之曰。凡出入宮門。以兩手押地。兩脚跪之。越梱則立行。

是月。始定黄書畫師。山背畫師。

十三年夏四月辛酉朔。天皇詔皇太子。大臣及諸王。諸臣。共同發誓願。以始造銅繍丈六佛像各一躯。乃命鞍作鳥爲造佛之工。是時。高麗國大興王聞日本國天皇造佛像。貢上黄金三百兩。

閏七月己未朔。皇太子命諸王。諸臣。俾著褶。

冬十月。皇太子居斑鳩宮。

十四年夏四月乙酉朔壬辰。銅繍丈六佛像並造竟。是日也。丈六銅像坐於元興寺金堂。時佛像高於金堂戸。以不得納堂。於是。諸工人等議曰。破堂戸而納之。然鞍作鳥之秀工。以不壌戸得入堂。即日設斎。於是。會集人衆不可勝數。自是年初毎寺。四月八日。七月十五日設齊。

五月甲寅朔戊午。勅鞍作鳥曰。朕欲興隆内典。方將建佛刹。肇求舎利。時汝祖父司馬達等便獻舎利。又於國無僧尼。於是。汝父多須那爲橘豐日天皇出家。恭敬佛法。又汝姨嶋女。初出家爲諸尼導者。以修行釋教。今朕爲造丈六佛以求好佛像。汝之所獻佛本。則合朕心。又造佛像既訖。不得入堂。諸工人不能計。以將破堂戸。然汝不破戸而得入。此皆汝之功也。則賜大仁位。因以給近江國坂田郡水田廿町焉。鳥以此田爲天皇作金剛寺。是今謂南淵坂田尼寺。

秋七月。天皇請皇太子令講勝鬘經。三日。説竟之。

是歳。皇太子亦講法華經於岡本宮。天皇大喜之。播磨國水田百町施于皇太子。因以納于斑鳩寺。

十五年春二月庚辰朔。定壬生部。

戊子。詔曰。朕聞之。曩者我皇祖天皇等宰世也。跼天蹐地。敦禮神祗。周祠山川。幽通乾坤。是以陰陽開和造化共調。今當朕世。祭祠神祗。豈有怠乎。故群臣共爲竭心宜拜神祗。

甲午。《十五》皇太子及大臣率百寮。以祭拜神祗。

秋七月戊申朔庚戌。大禮小野臣妹子遣於大唐。以鞍作福利爲通事。

是歳冬。於倭國作高市池。藤原池。肩岡池。菅原池。山背國掘大溝於栗隈。且河内國作戸苅池。依網池。亦毎國置屯倉。

十六年夏四月。小野臣妹子至自大唐。唐國號妹子臣曰蘇因高。即大唐使人裴世清。下客十二人。從妹子臣至於筑紫。遣難波吉士雄成。召大唐客裴世清等。爲唐客更造新舘於難波高麗舘之上。

六月壬寅朔丙辰。客等泊于難波津。▼是日。以餝船卅艘迎客等于江口。安置新舘。於是。以中臣宮地連摩呂。大河内直糠手船史王平爲掌客。爰妹子臣奏之曰。臣參還之時。唐帝以書授臣。然經過百濟國之日。百濟人探以掠取。是以不得上。於是羣臣議之曰。夫使人雖死之不失旨。是使矣。何怠之失大國之書哉。則坐流刑。時天皇勅之曰。妹子雖有失書之罪。輙不可罪。其大國客等聞之亦不良。乃赦之不坐也。

秋八月辛丑朔癸卯。唐客入京。▼是日。遺餝騎七十五疋而迎唐客於海石榴市衢。額田部連比羅夫以告禮辭焉。

壬子。召唐客於朝庭。令奏使旨。時阿倍鳥臣。物部依網連抱二人爲客之導者也。於是。大唐之國信物置於庭中。時使主裴世清親持書。兩度再拜言上使旨而立。其書曰。皇帝問倭皇。使人長吏大禮蘓因高等至具懷。朕欽承寶命臨仰區宇。思弘徳化覃被含靈。愛育之情無隔遐迩。知皇介居表撫寧民庶。境内安樂。風俗融和。深氣至誠。達脩朝貢。丹款之美。朕有嘉焉。稍暄比如常也。故遣鴻臚寺掌客裴世清等。稍宣徃意。并送物如別。時阿倍臣出庭以受其書而進行。大伴囓連迎出承書置於大門前机上而奏之。事畢而退焉。是時。皇子。諸王。諸臣悉以金髻華著頭。亦衣服皆用錦紫繍織及五色綾羅。〈一云。服色皆用冠色。〉

丙辰。饗唐客等於朝。

九月辛末朔乙亥。饗客等於難波大郡。

辛巳。唐客裴世清罷歸。則復以小野妹子臣爲大使。吉士雄成爲小使。福利爲逸事。副于唐客而遺之。爰天皇聘唐帝。其辭曰。東天皇敬白西皇帝。使人鴻臚寺掌客裴世清等至。久憶方解。季秋薄冷。尊何如。想清悉。此即如常。今遣大禮蘓因高。大禮乎那利等徃。謹白不具。是時。遣於唐國學生倭漢直福因。奈羅譯語惠明。高向漢人玄理。新漢人大國。學問僧新漢人日文。南淵漢人請安。志賀漢人惠隱。新漢人廣齊等并八人也。

是歳。新羅人多化來。

十七年夏四月丁酉朔庚子。筑紫大宰奏上言。百濟僧道欣。惠彌爲首一十人。俗人七十五人。泊于肥後國葦北津。是時。遣難波吉士徳摩呂。船史龍以問之曰。何來也。對曰。百濟王命以遣於呉國。其國有亂不入。更返於本郷。忽逢暴風漂蕩海中。然有大幸而泊于聖帝之邊境。以歡喜。

五月丁卯朔壬午。徳摩呂等復奏之。則返徳呂。龍二人。而副百濟人等送本國。至于對馬以道人等十一皆請之欲留。乃上表而留之。因令住元興寺。

秋九月。小野臣妹子等至自大唐。唯通事福利不來。

十八年春三月。高麗王貢上僧曇徴。法定。曇徴知五經。且能作彩色及紙墨。并造碾磑。盖造碾磑始于是時歟。

秋七月。新羅使人沙喙部奈末竹世士。與任那使人喙部大舍首智買。到于筑紫。

九月。遣使召新羅。任那使人。

冬十月己丑朔丙申。新羅。任那使人臻於京。▼是日命額田部連比羅夫爲迎新羅客莊馬之長。以膳臣大伴爲迎任那客莊馬之長。即安置阿斗河邊舘。

丁酉。客等拜朝庭。於是。命秦造河勝土部連菟爲新羅導者。以間人連臨蓋。阿閇臣大篭爲任那導者。共引以自南門入之立于庭中。時大伴咋連。蘇我豐浦蝦兩臣。坂本糠臣。阿倍鳥子臣。共自位起之進伏于庭。於是。兩國客等各再拜以奏使旨。乃四大夫起進啓於大臣。時大臣自位起。立廳前而聽焉。既而賜祿諸客。各有差。

乙巳。饗使人等於朝。以河内漢直贄爲新羅共食者。錦織首久僧爲任那共食者。

辛亥。客等禮畢以歸焉。

十九年夏五月五日。藥獵於兎田野。取鷄鳴時集于藤原池上。以曾明乃徃之。粟田細目臣爲前部領。額田部比羅夫連爲後部領。是日。諸臣服色皆隨冠色、各著髻華。則大徳。小徳並用金。大仁。小仁用豹尾。大禮以下用鳥尾。

秋八月。新羅遣沙喙部奈末北叱智。任那遣習部大舍親智周智。共朝貢。

廿年春正月辛巳朔丁亥。置酒宴群卿。是日。大臣上壽。歌曰。夜須彌志斯。和餓於朋耆彌能。訶句理摩須。阿摩能椰蘇訶礙。異泥多多須。彌蘇羅烏彌禮麼。豫呂豆余珥。訶句志茂餓茂。知余珥茂。訶句志茂餓茂。知余珥茂訶句志茂餓茂訶之胡彌弖。兎伽陪摩都羅武。烏呂餓彌弖。兎伽陪摩都羅武。宇多豆紀摩都流。天皇和曰。摩蘇餓豫。蘇餓能古羅破。宇摩奈羅麼。辟武伽能古摩。多智奈羅麼。句禮能摩差比。宇倍之訶茂。蘇餓能古羅烏。於朋枳彌能。兎伽破須羅志枳。

二月辛亥朔庚午。改葬皇太夫人堅臨媛於桧隈大陵。▼是日。■誄於輕街。第一阿倍内臣鳥誄天皇之命。則奠靈明器明衣之類萬五千種也。第二諸皇子等以次第各誄之。第三中臣宮地連烏摩侶誄大臣之辭。第四大臣引率八腹臣等。便以境部臣摩理勢令誄氏姓之本矣。時人云。摩理勢。烏摩侶二人能誄。唯鳥臣不能誄也。

夏五月五日。藥獵之。集于羽田。以相連參趣於朝。其裝束如菟田之獵。

是歳。自百濟國有化來者。其面身皆斑白。若有白癩者乎。惡其異於人欲棄海中嶋。然其人曰。若惡臣之斑皮者。白斑牛馬不可畜於國中。亦臣有小才。能構山岳之形。其留臣而用。則爲國有利。何空之棄海嶋耶。於是。聽其辭以不弃。仍令構須彌山形及呉橋於南庭。時人號其人曰路子工。亦名芝耆摩呂。又百濟人味摩之歸化。曰。學于呉得伎樂舞。則安置櫻井而集少年令習伎樂■。於是眞野首弟子。新漢齊文二人。習之傅其■。此今大市首。辟田首等祖也。

廿一年冬十一月。作掖上池。畝傍池。和珥池。又自難波至京置大道。

十二月庚午朔。皇太子遊行於片岡。時飢者臥道垂。仍問姓名。而不言。皇太子視之與飲食。即脱衣裳覆飢者而言。安臥也。則歌之曰。斯那提流。箇多烏箇夜摩爾。伊比爾惠弖。許夜勢屡。諸能多比等。阿波禮。於夜那斯爾。那禮奈理鷄迷夜。佐須陀氣能。枳彌波夜祗。伊比爾惠弖。許夜勢留。諸能多比等阿波禮。

辛未。皇太子遣使令視飢者。使者還來之曰。飢者既死。爰皇太子大悲之。則因以葬埋於當處。墓固封也。數日之後。皇太子召近習先者謂之曰。先日臥于道飢者。其非凡人。爲必眞人也。遣使令視。於是。使者還來之曰。到於墓所而視之。封埋勿動。乃開以見屍骨既空。唯衣服疊置棺上。於是。皇太子復返使者令取其衣。如常且服矣。時人大異之曰。聖之知聖其實哉。逾惶。

廿二年夏五月五日。藥獵也。

六月丁卯朔己卯。遣犬上君御田鍬。矢田部造〈闕名。〉於大唐。

秋八月。大臣臥病爲大臣而男女并一千人出家。

廿三年秋九月犬上君御田鍬。矢田部造至自大唐。百濟使則從犬上君而來朝。

十一月己丑朔庚寅。饗百濟客矣。

癸卯。高麗僧惠慈歸于國。

廿四年春正月。桃李實之。

三月。掖玖人三口歸化。●夏五月。夜句人七口來之。●秋七月。亦掖玖人廿口來之。先後并卅人。皆安置於朴井。未及還皆死焉。

秋七月。新羅遣奈末竹世士貢佛像。

廿五年夏六月。出雲國言。於神戸郡有瓜。大如缶。

是歳。五穀登之。

廿六年秋八月癸酉朔。高麗遣使貢方物。因以言。隋煬帝興卅萬衆攻我。返之爲我所破。故貢獻俘虜貞公。普通二人。及鼓吹弩抛石之類十物并土物駱駝一疋。

是年。遣河邊臣〈闕名。〉於安藝國令造舶。至山覓舶材。便得好材以名將伐。時有人曰。霹靂木也。不可伐。河邊臣曰。其雖雷神。豈逆皇命耶。多祭幣帛遣人夫令伐。則大雨雷電之。爰河邊臣案劔曰。雷神無犯人夫。當傷我身。而仰待之。雖十餘霹靂。不得犯河邊臣。即化少魚以挾樹枝。即取魚焚之。遂脩理其舶。

廿七年夏四月己亥朔壬寅。近江國言。於蒲生河有物。其形如人。

秋七月。攝津國有漁父。沈罟於堀江。有物入罟。其形如兒。非魚非人。不知所名。

廿八年秋八月。掖玖人二口流來於伊豆嶋。

冬十月。以砂礫葺桧隈陵上。則域外積土成山。仍毎氏科之。建大柱於土山上。時倭漢坂上直樹柱謄之太高。故時人號之曰大柱直也。

十二月庚寅朔。天有赤氣。長一丈餘。形似雉尾。

是歳。皇太子。嶋大臣共議之録天皇記及國記。臣連伴造國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記。

廿九年春二月己丑朔癸巳。半夜厩戸豐聰耳皇子命薨于斑鳩宮。是時諸王諸臣及天下百姓悉長老如失愛兒而臨酢之味在口不嘗。少幼者如亡慈父母。以哭泣之聲滿於行路。乃耕夫止耜。舂女不杵。皆曰。日月失輝。天地既崩。自今以後誰恃或。

是月。葬上宮太子於磯長陵。』當是時高麗僧惠慈聞上宮皇太子薨。以大悲之。爲皇太子請僧而設齊。仍親説經之日。誓願曰。於日本國有聖人。曰上宮豈聰耳皇子。固天攸縱。以玄聖之徳生日本之國。苞貫三統纂先聖之宏猷。恭敬三寶救黎元之厄。是實大聖也。今太子既薨之。我雖異國心在斷金。某獨生之。有何益矣。我以來年二月五日必死。因以遇上宮太子於淨土。以共化衆生。於是惠慈當于期日而死之。是以時人之彼此共言。其獨非上宮太子之聖。惠慈亦聖也。

是歳。新羅遣奈末伊彌買朝貢。仍以表書奏使旨。凡新羅上表。蓋始起于此時歟。

卅一年秋七月。新羅遣大使奈末智洗爾。任那遣達率奈末智。並來朝。仍貢佛像一具。及金塔并舍利。且大潅頂幡一具。小幡十二條。即佛像居於葛野秦寺。以餘舍利。金塔。潅頂幡等皆納于四天王寺。是時。大唐學問者僧惠齊。惠光。及醫惠日。福因等並從智洗爾等來之。於是。惠日等共奏聞曰。留于唐國學者。皆學以成業。應喚。且其大唐國者法式備定之珍國也。常須達。

是歳。新羅伐任那。任那附新羅。於是天皇將討新羅。謀及大臣。詢于群卿。田中臣對曰。不可急討。先察状以知逆。後撃之不晩也。請試遣使覩其消息。中臣連國曰。任那是元我内官家。今新羅人伐而有之。請戒戎旅。征伐新羅。以取任那附百濟。寧非益有于新羅乎。田中臣曰。不然。百濟是多反覆之國。道路之間尚詐之。凡彼所請皆非之。故不可附百濟。則不果征焉。爰遣吉士磐金於新羅。遣吉士倉下於任那。令問任那之事。時新羅國主遣八大夫。啓新羅國事於磐金。且啓任那國於倉下。因以約曰。任那小國。天皇附庸。何新羅輙有之。随常定内官家。願無煩矣。則遣奈末智洗遲。副於吉士磐金。復以任那人達率奈末遲。副於吉士倉下。仍貢兩國之調。然磐金等末及于還。即年以大徳境部臣雄摩侶。小徳中臣連國爲大將軍。以小徳河邊臣禰受。小徳物部依網連乙等。小徳波多臣廣庭。小徳近江脚身臣飯葢。小徳平群臣宇志。小徳大伴連。〈闕名。〉小徳大宅臣軍爲副將軍。率數萬衆以征討新羅。時磐金等共會於津將發船。以候風波。於是船師滿海多至。兩國使人望瞻之愕然。乃還留焉。更代堪遲大舍爲任那調使而貢上。於是磐金等相謂之曰。是軍起之既違前期。是以任那之事今亦不成矣。則發船而渡之。唯將軍等始到任那。而議之欲襲新羅。於是。新羅國王聞軍多至。而豫慴之請服。時將軍等共議以上表之。天皇聽矣。

冬十一月。磐金。倉下等至自新羅。時大臣問其状。對曰。新羅奉命以驚懼之。則並差專使。因以貢兩國之調。然見船師至而朝貢使人更還耳。但調猶貢上。爰大臣曰。悔乎。早遣師矣。時人曰。是軍事者。境部臣。阿曇連。先多得新羅幣物之故。又勸大臣。是以未待使旨而早征伐耳。初磐金等渡新羅之日。比及津。莊船一艘迎於海浦。磐金問之曰。是船者何國迎船。對曰。新羅船也。磐金亦曰。曷無任那之迎船。即時更爲任那加一船。其新羅以迎船二艘始于是時歟。』自春至秋。霖雨大水。五穀不登焉。

卅二年夏四月丙午朔戊申。《三》有一僧。執斧毆祖父。時天皇聞之。召大臣詔之曰。夫出家者頓歸三寶具懐戒法。何無懺忌輙犯惡逆。今朕聞。有僧以毆祖父。故悉聚諸寺僧尼以推問之。若事實者重罪之。於是集諸僧尼而推之。則惡逆僧及諸尼並將罪。於是百濟觀勤僧表上以言。夫佛法自西國至于漢經三百歳。乃傳之至於百濟國。而僅一百年矣。然我王聞日本天皇之賢哲。而貢上佛像及内典未滿百歳。故當今時。以僧尼未習法律。輙犯惡逆。是以諸僧尼惶懼以不知所如。仰願其除悪逆者以外僧尼。悉赦而勿罪。是大功徳也。天皇乃聽之。

戊午。詔曰。夫道人尚犯法。何以誨俗人。故自今已後任僧正。僧都。仍應検校僧尼。

壬戌。以觀勒僧爲僧正。以鞍部徳積爲僧都。即日以阿曇連〈闕名。〉爲法頭。

秋九月甲戌朔丙子。校寺及僧尼。具録其寺所造之縁。亦僧尼入道之縁。及度之年月日也。當是時。有寺册六所。僧八百十六人。尼五百六十九人。并一千三百八十五人。

冬十月癸卯朔。大臣遣阿曇連。〈闕名。〉阿倍臣摩侶二臣。令奏天皇曰。葛城縣者。元臣之本居也。故因其縣爲姓名。是以冀之。常得其縣、以欲爲臣之封縣。於是。天皇詔曰。今朕則自蘇我出之。大臣亦爲朕舅也。故大臣之言。夜言矣夜不明。日言矣則日不晩。何辭不用。然今當朕之世。頓失是縣。後君曰。愚癡婦人臨天下。以頓亡其縣。豈獨朕不賢耶。大臣亦不忠。是後葉之惡名。則不聽。

卅三年春正月壬申朔戊寅。高麗王貢僧惠潅。仍任僧正。

卅四年春正月。桃李華之。●三月。寒以霜降。

夏五月戊子朔丁未。大臣薨。仍葬于桃原墓。大臣則稻目宿禰之子也。性有武略。亦有辨才。以恭敬三寶。家於飛鳥河之傍。乃庭中開小池。仍興小嶋於池中。故時人曰嶋大臣。

六月。雪也。

是歳。自三月至七月霖雨。天下大飢之。老者■草根而死于道垂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。又強盜竊盜並大起之不可止。

卅五年春二月。陸奥國有狢化人以歌之。

夏五月。有蝿聚集。其凝累十丈之浮虚以越信濃坂。鳴音如雷。則東至上野國而自散。

卅六年春二月戊寅朔甲辰。天皇臥病。

三月丁未朔戊申。日有蝕盡之。

壬子。天皇痛甚之不可諱。則召田村皇子謂之曰。昇天位而經綸鴻基。馭萬機以亭育黎元。本非輙言。恒之所重。故汝愼以察之。不可輕言。即日召山背大兄教之曰。恒肝稚之。若雖心望而勿誼言。必待群言以宣從。

癸丑。天皇崩之。〈時年七十五。〉即殯於南庭。

夏四月壬午朔辛卯。雹零。大如桃子。

壬辰。雹零。大如桃子。☆自春至夏旱之。

秋九月己巳朔戊子。始起天皇喪禮。是時群臣各誄於殯宮。先是天皇遺詔於群臣曰。比年五穀不登。百姓太飢。其爲朕興陵以勿厚葬。便宜葬于竹田皇子之陵。

壬辰。葬竹田皇子之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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